钢铁改革脱困指导意见有望出台
发布时间: 2016-02-04 15:05:19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摘要】2016年2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起草、将于春节后下发的《关于钢铁行业脱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明确未来5年压减粗钢产能1至1.5亿吨。
2016年2月3日,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起草、将于春节后下发的《关于钢铁行业脱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明确未来5年压减粗钢产能1至1.5亿吨;压减目标将分解到省级政府,由省政府协调省内各企业统一上报压减产能数量,并由中央政府部门最终协调后实施压减。现点评如下:
产能出清是持久战,用时间换空间化解风险。上述1至1.5亿吨压减产能目标原定于3年完成,后改为5年,时间设定更为合理。首先,各地方钢企规模往往较大,涉及税收、就业和社会稳定,短时间执行产能出清可能导致不利的社会结构调整;其次,钢企在银行有大量贷款,快速去产能易造成大量坏账,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后,去产能时间延长有利于避免地方政府搞产能压减摊派和错杀优质产能,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开展后续监督工作。我们在1月4日外发的行业深度报告《钢铁行业看产能,钢铁企业看转型》中指出,预计钢铁等过剩行业去产能时间较长,带来的风险将通过拉长时间轴及发展新兴产业来分化和转移。此次延长去产能时间符合预期,延长去产能执行时间不仅有助于为风险化解赢得空间,也有助于提高执行质量。
未来粗钢产能压减1-1.5亿吨目标科学合理,配套政策切中要点。在1月24日发布的行业动态点评《1~1.5亿吨粗钢淘汰?科学合理!》中,我们已指出未来合理的产能区间在8.2~9.4亿吨区间,而目前国内粗钢产能为11亿吨左右。在上述深度报告中,我们曾提及去产能有两大问题,一是员工安置,二是银行坏账。根据现有的信息,未来钢铁、煤炭企业产能退出时的员工安置将分成内部退养、转岗、买断等9种情形,每种情形获得的安置补贴不等,相关安置资金将来自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相关地方配套资金。此外,国家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并发展相关产权交易市场。指导意见还提倡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如在中央提倡“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背景下,地方可以考虑允许兼并主体在兼并过程中将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并享受土地性质变更中所带来的收益。
去产能,重点看河北。2015年全国淘汰炼铁产能1300万吨、炼钢产能1700万吨,其中河北省淘汰炼铁产能830万吨、炼钢产能1300万吨,70%以上产能淘汰都发生在河北。估算河北省目前粗钢产能为3亿吨左右,2020年目标是2亿吨,而2016年河北省将压减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800万吨;那么,2017年至2020年,全省将淘汰炼钢产能7200至9200吨,平均每年淘汰1800-2300万吨粗钢产能;而全国范围内每年需要淘汰的产能2000到3000万吨,因此在较长的时间内,60%以上的产能淘汰仍将在河北省。除河北省作为钢铁重镇,本身去产能幅度较大外,河北省钢铁民企多且民企过冬能力差、北京雾霾天气重以及河北民企环保多不达标,也是使得河北成为行业主要整治区域的重要原因。此外,河北民营钢企产能多集中在建筑长材等低端产能领域,建筑长材的销售半径通常较小,且中小民营钢厂占比高,因此北方区域环保工作做得较好、装备及管理先进的大型国有钢企或将更受益于本轮调整。